尽管这种不断收紧的监管态势会招致一些“唱衰”声音,甚至被扣以“扼杀创新”、“摒弃草根”的帽子,但我们必须看到,经过了数十年的坎坷发展,今天的互联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、媒体作用以及其独特的社会属性已不可小视,出台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已是势在必得。
来自希腊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,网络犯罪案件发生的平均概率为3起/天,犯案种类也从起初的诈骗、诽谤逐渐发展至贩毒、走私等;在韩国,每年都会发生大量明星隐私通过网络渠道被散播和曝光的案件;而在以色列,当地官方网站需要专门安排2~3名编辑,24小时昼夜监看网站留言和跟帖,并随时删除网络涌现出的有关暴力、色情等不良网络信息。
就在今年4月,澳大利亚更是出人意料地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“互联网过滤计划”,并强制要求当地电信服务商屏蔽掉那些“拒绝被分级的网络内容”,尽管这一举措遭到了以谷歌为首的众多互联网企业的反对。
但是,澳大利亚通讯部长康罗伊的话似乎更加坚决,“测试结果显示,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过滤被列入黑名单网站的准确度高达100%,且网络速度不会受影响,澳大利亚政府的这项计划意在过滤诸如暴力、色情等那些绝对有问题的网络内容。”
同时他还透露,目前已经有15个西方国家在分步骤地过滤互联网不良信息,意大利和德国甚至已经在国会通过了所需的法律。